据台湾时报报道,台湾立法院日前通过了一项新法律,为加密货币业务建立全面的监管框架。该法律《虚拟资产服务法》规定,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和稳定币发行商必须取得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的许可证才能运营,并需遵守严格的内部控制、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要求。法律生效后,已完成反洗钱登记的现有VASP将有12个月申请许可证,并在21个月内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稳定币发行方需维护足额储备金,这些资产由国内金融机构托管,并与发行人的普通债权人隔离,以确保在破产情况下储备金不受侵占。此外,发行人需接受定期审计,且禁止向持币者支付利息或其他回报。未经授权运营VASP或发行稳定币的最高刑罚为七年监禁及新台币1亿元(约314万美元)的罚款。对于涉及虚拟资产的欺诈或市场操纵行为,法律则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罚金范围为1000万至2亿新台币。
同时,立法院还通过一项非约束性决议,要求FSC在一年内提出计划,允许虚拟资产公司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服务。这一措施旨在推动台湾在数字金融领域的规范化发展,平衡创新与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