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维持29.5亿元网络赌博二审判决:涉案人员以USDT收佣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马某等人非法经营罪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查明,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朱某、张某、唐某、杜某、马某等人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勾连10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旗下的105家商户,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非法资金代收代付服务,累计结算资金高达29.5亿元。犯罪团伙通过收取佣金或返利牟利,所获赃款以USDT等虚拟货币形式流转隐匿。经认定,马某虚拟钱包转入USDT约71.92万枚,最终获利折合人民币295万元;张某相关USDT交易流水巨大,认定获利170余万元。

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95万元。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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