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近日发布咨询总结,计划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新规旨在限制未经授权的机构使用可能令公众误以为其业务获证监会监管,或暗示其与交易所、结算所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存在关联的特定称谓。拟受限制的词汇包括“crypto”(加密)、“cryptocurrency”(加密货币)、“crypto coin”(加密币)、“digital asset”(数字资产)、“digital coin”(数字币)、“token”(代币)、“tokenised assets”(代币化资产)、“virtual asset”(虚拟资产)、“virtual coin”(虚拟币),以及“exchange”(交易所)、“market”(市场)及“trading platform”(交易平台)等。证监会强调,相关限制针对这些称谓的组合及其相似表述,并非单独使用其中某一词汇即必然受阻。预计在立法修订草案最终确定后,将提交立法会审议;若获通过,相关规定将在法案生效后六个月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