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参议院通过新法案 将加密资产正式列为金融商品

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于7月15日通过修法案,正式修订《金融工具和交易法》及《支付服务法》,确立将加密资产从“支付手段”重新定义为“金融商品”的法律地位。

此次修订核心内容包括:将“加密资产交换业者”更名为“加密资产交易业者”,并大幅提高无注册经营的处罚力度,最高刑期由3年以下增至10年以下,罚金上限从300万日元提高至1000万日元;首次引入加密资产内幕交易规制,明令禁止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进行交易;同时要求特定加密资产发行者履行年度定期信息披露义务。

税制改革方面,加密资产交易所得税制将由最高税率55%的综合课税转为税率约20%的申告分离课税,并允许亏损最长结转3年扣除,预计于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修正案还确立了支持加密货币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创设的制度框架,标志着日本加密资产监管迈入合规化、机构化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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